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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本科生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9-11-05

经济学院各班:

根据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即日起启动2019年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本科生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审的2019年奖学金项目如下:

类型

类别

奖励项目

等级及奖励金额

学历层次

奖学金

学习学术类

学习优秀奖学金

二等/3000

三等/2000

硕/博

学习进步奖学金

一等/1500

二等/1000

二、奖励对象与参评条件

详见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zz.ruc.edu.cn)公布的评审细则:、。补充说明如下: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2018-2019学年学籍注册为硕士生身份的,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注册为博士生身份的,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在2018-2019学年取得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是否允许参评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决定。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2018-2019学年所修课程的层级阶段确定身份参评,即主要修读硕士课程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主要修读博士课程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二)在2018-2019学年有出国(境)学习经历的学生,本科生所修学分量(含在校获得学分和经学校认定转换后的学分)原则上需达到其培养方案2018-2019学年应修学分量的80%及以上,方可参评本次集中评审的学生奖励项目;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可以做出适当调整。研究生出国(境)学习项目周期、学习形式、培养计划、所获资助等差异较大,是否能够参评相关奖项由各学院研究决定。

(三)2018-2019学年期间受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评以上学生奖励项目。各初评单位可以根据违纪类型、违纪情节、处分等级等因素,就违纪处分学生参评各类学生奖励的资格和条件做出进一步规定。

(四)除人文试验班分流专业以外,2018-2019学年期间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在原学院参评。

(五)此前面向研究生评选的社会赞助类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三星奖学金、中国农业银行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京东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属学习学术类一等奖学金,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不再组织评审;本科生学习进步奖学金属学习学术类奖学金,不可与同一类别内其他奖励项目同时兼得。

三、评审程序与日程安排

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本科生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的程序与日程安排如下:

(一)发布评奖方案(11月5日)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政策文件发布此次评选奖励项目的评审细则及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二)班级组织评选(11月7日前)

各班级按照国家、学校政策文件和各奖项评审细则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评出奖项候选人。并于11月7日前将推荐信息电子版提交至jyxueshengke@163.com(表格模板见附件),同时纸质版表格由班主任签字后提交至学院党团学办公室(明德主楼616)。

(三)学院公示(11月11日前)

学院通过网站等方式面向全校学生公示本单位各类奖项候选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评奖评优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请班级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国家、学校奖励评审工作要求,结合本班级实际情况细化评审方案,确保程序规范、评审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圆满完成各项评审工作任务。

(二)各班级须切实了解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和评审细则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严格遵循公示工作要求,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三)学生奖励项目评审过程中,学院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既要鼓励班级等基层组织民主推荐,也要注重学院党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提名推荐,基于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严格按照育人导向和评审细则优中选优。

五、工作联系人

孙老师,62511210;邮箱:jyxueshengke@163.com

特此通知。

经济学院党团学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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