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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人事处《关于在校内举办教师国家公派英语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文时间:2008-01-14

现转发学校《关于在校内举办教师国家公派英语高级培训班的通知》,详细请见下面通知。或访问人事处网站 http://rsc.ruc.edu.cn/rscnew/2008gpyypxb.doc 。请各位有意报名的老师前来办公室孙颖处报名。

各学院(系):
为做好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经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协商,并与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合作,2008年我处拟继续在校内举办教师国家公派英语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近2年已经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但未达到国家公派外语水平要求的人员;
2、近2年准备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的人员;
3、各院系计划推荐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国际培训支持计划”出国研修的青年骨干教师;
4、其他需要由国家或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的人员。
在国家公派出国研修时,国家公派英语高级培训班结业证书与“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外语程度较好的教师也可以选择直接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
二、收费标准与费用负担。
按照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的规定,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向该培训部缴纳培训费,收费标准为1800元/人(含报名费、教材费、考试费),由北京外国语大学出国人员培训部集中收费开票。
培训费用由学员自行交付,对取得培训班结业证书、并实际长期公派出国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报销50%学费。
三、上课时间:初步定为2008年4月至6月,培训持续约10周,每周约12学时。上课时间拟为每周一、周三晚上,每周日下午、晚上。上课具体时间、地点将以课表的形式另行通知。


人 事 处
二oo七年一月九日

(编辑:经济学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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