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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商论坛|李焰教授做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商务课堂
发文时间:2019-03-04

2019年3月4日晚,我们有幸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李焰教授来到国际商务“互联网 案例分析课堂”,与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分享了“芝麻信用与最高法院联合治理‘老赖’”的案例。李焰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主任,在小微金融、互联网金融、企业集团投融资等方面有着丰硕的研究成果。此次讲座从奇怪的“老赖”现象、为什么会有“老赖”、政府机构的传统对策、与芝麻信用的合作及效果、芝麻信用的葵花宝典等方面展开。

首先,李焰教授为我们介绍了中国普遍存在的奇怪的“老赖”现象。长期以来,我国法院对债务人违约的判决裁定生效后,相当一部分债务人并没有自觉履行义务,而是采取各种手段对抗执行。对这些不执行法庭判决、不肯还债的人,法院称之为“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

那么“老赖”现象为什么会存在呢?李焰教授认为“老赖”现象存在的原因是法律约束机制失效,这也是社会声誉机制失灵的表现。学者张维迎(2002)提出法律裁决的有效执行有赖于良好的声誉机制;声誉机制是法律机制的实现基础;法院判决相当于对社会公开宣布违约行为人的违约信息,对违约人声誉产生负面影响。信息传递、声誉资产价值和社会对失信行为的容忍度决定着失信的成本。信息传递的速度越快、范围越广,对失信人造成的压力越大。声誉资产价值越高,失信成本越高。而不同社会由于宗教、文化、习俗、诉讼成本和利益相关者关注程度不同,对失信的容忍度也不一样。

针对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为了提高声誉机制的约束力度,政府机构曾提出最高法院公布“老赖”名单、失信记录计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发布文件限制高消费等传统对策,希望通过提高信息传递效果和行政干预加大惩罚、提高失信成本,但最终“老赖”现象并没有减少。

2015年7月,最高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合作协议:希望通过联合行动,借助芝麻信用公司“芝麻分”场景应用,对“老赖”构成更大的行为障碍。“联合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最高法院给芝麻信用提供“老赖”信息、芝麻信用依次对开通芝麻信用的“老赖”进行惩戒和双向信息同步。具体做法是,最高法院向芝麻信用提供“老赖”信息后,芝麻信用会将“老赖”的芝麻信用分调至最低等级,限制“老赖”在相关场景使用消费产品和服务,并通过支付宝告知被惩戒人。最高法院向芝麻信用同步被处罚“老赖”履约与否的信息,如果“老赖”已经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芝麻信用会及时恢复已经履约“老赖”的芝麻分。

接下来,李焰教授带领我们深入分析了芝麻信用的“葵花宝典”。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是阿里巴巴旗下蚂蚁金融服务集团下属公司。作为个人征信试点企业,它推出个人征信系统“芝麻信用”和个人信用评分“芝麻分”,致力于“采信、评信、用信”的信用服务。第一,采信是指采集个人、企业信用信息。芝麻信用的信息来源于阿里电商平台、支付宝以及工商、税务等合作部门,呈现出数据量大、内容丰富、数据“新鲜”的特点,推动了信息交换,打破了信息孤岛。第二,评信是指评价信用水平。通过大数据挖掘技术,使用随机森林、神经网络算法,将信用评分分为极差、中等、良好、优秀、极好五个等级。第三,用信是指建立广泛的“信用触达场景”。芝麻信用始终致力于建设用信场景,推动社会关注并使用芝麻分,如花呗、借呗等金融服务,租房、租车、入住酒店等信用查分服务和免押金服务。由于“老赖”的芝麻信用分被调低,多场景的抵制提高了“老赖”的生活成本,迫使“老赖”履行了义务,有效减少了“老赖”数量。据统计,芝麻信用与最高法院联合行动的18个月后,在开通芝麻信用的“老赖”中,“老赖”的履约比为17.74%,比未开通芝麻信用的“老赖”高出约5%。芝麻分触达场景的建设促成了多赢格局,使得信用拥有者诚信有价,商家促成销售、降低成本,征信服务商占领市场、增加收入,政府降低治理成本,社会更加诚信。遗憾的是,芝麻信用却始终没有拿到征信牌照。

李焰教授提出征信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石,采信、评信、用信三者缺一不可。没有用信,征信对声誉机制的约束力量是极小甚至不存在的。用信需要商家力量接入,努力推动用信,是芝麻信用的葵花宝典!

最后,李焰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程华老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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