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4-02-19
关于提交实践报告的通知
拟于本学期毕业的12级硕士生:
你们好!
请于3月10日11:00之前将实践报告以班为单位交至教务科(明主615)。
实践报告要求:
1、实践总结不少于4000-5000字;
2、实习鉴定或者实习证明,二者任选其一即可,但必须有实习单位盖章;
3、实践报告m6米乐app首页信息须填写完整,并请导师按照百分制打分;
4、请用订书机装订,不要用别针。
附件是实践报告的模版,请大家下载使用。
有疑问请各班长汇总后联系教务科,谢谢!
经济学院教务科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