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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23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3-09-21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学生奖励荣誉评审总体安排,即日起启动本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由宝钢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主要奖励上一学年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港澳台学生。本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奖励人数为5人,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奖励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定向港澳台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参评条件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过违纪处分和通报批评处理;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努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一定领域取得体现人大港澳台学子先进性、引领性的突出成果。

三、评审程序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可最多推荐2人参评

申报者需要提交:学生申请表(附件 1)及支撑材料;925(周下午16:00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党团学办公室(明德主楼616,电子版发送邮箱(邮件请以“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申报名字”命名)。

四、重要提示

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学院:

联系人: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62511210

联系邮箱:

学校:

电话联系:62515668

短信联系:18801383674

邮件联系: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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