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赴台湾地区八所高校交换生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0-03-23
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各高校签署的合作协议,现开始选拔2010-2011学年上学期(2010年9月-2011年2月)赴台湾地区八所高校(台湾大学、政治大学、辅仁大学、逢甲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文化大学、高雄师范大学)交换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要求:
1. 目前为一、二年级的本科生,一年级的研究生。(原则上不派出毕业班学生)
2. 所学专业在对方学校有对应专业。(高雄师范大学要求外语类学生,其他学校专业不限。)
3. 品学兼优,在本年级学习成绩排名前列。
4. 家庭能够承担在台读书所需费用。
二、 相关费用
交换生在对方学校的学费将被免除,但仍须缴纳我校学费。往返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由交换生自理。
三、 申请材料
1、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公派出国项目申请表》(登录中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最后一页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还须研究生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 中文成绩单一份,加盖“中国人民大学档案证明专用章”。盖章流程
,如有疑问请拨打档案馆电话:62512847,地址:旧图书馆一层。
,如有疑问请拨打档案馆电话:62512847,地址:旧图书馆一层。
3、 由父母出具的能够负担申请人在台读书期间住宿和生活费的承诺书(父母签字,传真即可)。
四、 其他
由于可选学校较多,建议学生根据自身能力进行申请以提高被选中机会。
学生可登陆对方学校m6米乐app主页,查看有关专业等方面信息,并与学院教务科老师联系,确认所选课程能够在交换结束后转换成我校学分。台湾八校网址:
台湾大学:
政治大学:
辅仁大学:
逢甲大学:
东吴大学:
铭传大学:
文化大学:
高雄师范大学:
学生申请前应认真阅读教务处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见教务处m6米乐app主页)或研究生院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见研究生院m6米乐app主页)。
向我处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即视作已了解并接受通知内所有要求。
报名材料请于2010年4月7日11:00前交至北区食堂6层609室。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62511693
招生就业处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