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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19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9-04-01

为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切实做好我院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学校要求,现将学院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程序

【各班级名额分配】

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核定符合评审基本条件,以各班毕业生基数计算比例、核定名额,同时,综合考虑2019届各毕业班学生整体素质、班级风貌等因素,核定各班各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班级推荐流程】

1.学院将各班分配名额通知到班主任和班长,由班主任牵头部署推选工作。

2.在班主任的主持下,各班召开班会进行优秀毕业生评选,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申报,在会上进行个人推选介绍,并进行公开投票、唱票,结果依据票数,票数相同情况下以学分绩点为原则,同样学分绩者以曾获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优先。

3.材料上交。各班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班级推荐名单(班主任签字)交至经济学院党团学办公室(明德主楼616),被推荐为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同学,还需提交纸质版《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中国人民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及纸质版获奖证明复印件。电子版班级推荐名单请发至jyxueshengke@163.com。

4.根据个人申请情况,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审查资料、核定名额并形成班级拟推荐名单。

【学院提名流程】

1.按照学校规定,学院可留出20%的名额作为学院提名,用于奖励就业选择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或者为学院、学校争得荣誉、做出贡献的毕业生(具体为:到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毕业入伍服义务兵役者;为学校争得荣誉,或者为学校、学院建设发展和服务管理做出积极贡献者)。

2.满足以上条件且未在班级推荐名单中的毕业生,由学生个人申请、班主任审核或相应学生组织民主推荐,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党团学办公室。

3.根据相应学生组织推荐情况以及个人申请情况,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审查资料、核定名额并形成学院提名名单。

【党政联席会审议】

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将推荐名单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通过网站、公告栏或新媒体等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二、 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3.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4.校级优秀毕业生须满足:

(1)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专业排名前40%以内;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学生荣誉奖励或由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授予的学生荣誉奖励。

(3)无已落实就业意向并签约后变更原先意向的就业违约行为;

(4)不完全满足上述3项条件,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到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列明的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毕业入伍服义务兵役者;为学校争得荣誉,或者为学校、学院建设发展和服务管理做出积极贡献,且经学生工作委员会认定。

5.市级优秀毕业生须满足:

(1)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专业排名前30%以内;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荣誉奖励或由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授予的荣誉奖励;

(3)无已落实就业意向并签约后变更原先意向的行为;

(4)不完全满足上述3项条件,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到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列明的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毕业入伍服义务兵役者;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者为学校建设发展和服务管理做出重要贡献,且经学生工作委员会认定。

三、 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提名和推荐应注重发挥各班班主任的积极作用以及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班主任和基层组织应基于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能力贡献和毕业选择进行提名推荐,优先提名推荐响应国家号召到艰苦边远地区、中西部基层、农村、部队就业的学生,避免以大城市就业落户需要等功利性因素作为评选导向,杜绝私下拉票等不良行为。

2.各班级需严格按照参评条件报送推荐候选人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取消名额的无法补充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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