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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1-04-14

各毕业班: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1年毕业工作,进一步践行“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人大精神,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为“国民表率,社会栋梁”,学校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的2011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在职、委托、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参评。

二、评选项目

院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本科生七个学期的综合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排名应在全班前1/3以内;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各门学习成绩优良。

(四)市级优秀毕业生只在本科毕业生中评选,并从综合测评前十名中产生。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应获两次以上(含两次)市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五)校级优秀毕业生应获得过市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

(六)对于已落实去向并签约的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变更原先意向的,除按学校有关违约规定程序办理外,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七)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八)家在内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四、评选程序和人数

(一)毕业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班级进行初评,各班须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毕业教育,认真开展初评工作。

()全院推荐总数为100名,其中院级优秀毕业生44名,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44名,市级优秀毕业生人数12名,人数分配详见附件表格;

(三)各班级按分配名额上报推荐名单,由经济学院党委进行审核,并在院内进行3天的公示。

五、报送名单及材料

请毕业班班长于 5月4日下午 17:00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明德主楼616学院学生科:

1)《201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纸板推荐名单需有班主任签字;

2)《中国人民大学201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全体参评学生均需填写;。

3)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另外需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并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社会工作情况、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奖励,以及成长背后的故事。

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附件

201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

班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合计

2007级经济学本科班

4

6

6

16

2007级国际经济与贸易1班

2

4

4

10

2007级国际经济与贸易2班

2

4

4

10

2007级国民经济管理本科

2

4

4

10

2007级经济学—数学实验班

2

2

2

6

2009级经济学硕士班

6

7

13

2009级国经硕士班

4

4

8

2009级国管硕士班

4

4

8

2009级区域所硕士班

2

2

4

2008级汉青硕士班

1

1

2

2008级数量硕士

1

1

2

2008级经济学博士班

3

3

6

2008级国经博士班

1

1

2

2008级国管博士班

1

1

2

2008级区域所博士

1

1

总计

12

44

44

100

联 系 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62511210

 经济学院学生科

     20114月13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201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3:201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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